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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十 07 如果公共图书馆不存在

史蒂芬·都伯纳是《纽约时报》和《纽约客》的长期撰稿人,也是畅销书《魔鬼经济学》的作者。07年7月10日,他在“魔鬼经济学”的群体博客中发表了一篇文章——“如果公共图书馆不存在,那今天还能建立吗?”文章发表后引起广泛的讨论:其博客留言达到62条;美国图情新闻网站Lisnews作了推荐;而更为知名的Digg网站共有1067次推荐并有180个留言。

都伯纳在这篇文章中说,一位刚参加完图书馆界大会的出版商向他抱怨,“如果向芝加哥或纽约的图书馆系统卖出一本书,实际上这意味着卖出了几百本书,因为这些图书馆有很多的分支,他们同样可以拥有这本书的拷贝”。而一些作者也在抱怨,因为他们的读者往往会在其签名售书活动中说,“您的作品太好了,我非常喜爱,我已经在图书馆借阅了,并且告诉我的朋友们都去图书馆借阅这本书。”这让作者们大发感叹: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买一本呢?

都伯纳为此解释道,第一,图书馆可以帮助训练青少年成为读者,他们长大后会去买书;第二,图书馆可以引导读者去关注作者们的其他图书;第三,图书馆有助于形成阅读的文化,没有这些文化,讨论、批评也会缺乏,图书反而会卖出更少。都伯纳最后说,如果公共图书馆并不存在,那么今天重新建立起新的图书馆,可能的阻力会来自于出版商。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,出版商不会允许那么多人共同阅读一本书。可能的情况是,图书馆需要为图书流通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
显然,都伯纳提出的并非是个新问题。出版商与数字化图书公司、图书馆之间的矛盾早已有之。他们之间的争议始终围绕着图书版权与合理使用而不断升级。都伯纳以一个经济学视野的关注引发了更多人参与到这一讨论中来。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,第一,公共图书馆与书店不同;第二,图书馆与出版商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?

对于第一个问题,一些人认为,公共图书馆不仅仅拥有图书,它还有更多的视频与声频资料,而这两个领域的商家却从没有对图书馆提出申诉。除了这些资料,公共图书馆还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,如图书馆员为用户提供信息,免费使用计算机,提供会议场所;税务表格,选举投票注册,工作简历制作建议,儿童的故事时间等等。这些都是书店所不能提供的。更为重要的一点是,公共图书馆的存在保证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,他们也可以平等地分享智力资源。诚如卡内基所言, “我认为免费的图书馆是提高民众最好的机构,因为它们别无所求”。

对于第二个问题,有人谈到了公共借阅权制度。所谓“公共借阅权”(Public Lending Rights,PLR),是指法律赋予作家因图书馆机构出借图书(或其他媒体资料著作物)给用户可能影响该作品的销售,因而由政府经费拨予该作品著作人的补偿金权利。目前世界上共有39个国家通过立法承认了借阅权利,但只有23个国家接受了公共借阅权。1946年,丹麦成为首个承认PLR的国家。随后,英国、加拿大也成为其中之一。虽然公共借阅权在一些国家早已实施,但也遭到了图书馆员们的反对。他们认为,图书馆属于公共领域,应该建立在免费这一原则上,因此无论是使用者付费还是政府补助都不合理;执行这一权利也会给图书馆员带来更多的工作压力;图书馆馆藏规划也会面临压力;图书馆的经费支持受到威胁。

公共图书馆反映了一个社会民主与开放的程度,并成为民主社会的制度保障,它对所有人开放,更关怀弱势群体。这都是商品经营性质的书店是无法比拟的。而在版权保护与出版商对作品的控制这一问题上,我们正渐渐地反省版权制度的优劣。2006年12月,台湾图资教授赖鼎铭、吴美美在一次会议中专门谈到了 “知识公共化的突围方式”问题。他们认为,“整个人类传播史可以说是人类朝向知识公开的历程。”如今,这一趋势愈发明显,学术的开放存取以及自由编纂的维基百科便是明证。从公共借阅权到“知识公共化的突围”,它们给出了针对版权问题的不同答案,但争议还远没有结束。

原载《图书馆专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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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er's Comments

  1. |

    不是很明白这个plr,图书馆出借图书造成的损失如何量化,给作者带来的好处又怎么判断,最后应该赔给谁,赔多少,好像都挺难估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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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|

    因为它们别无所求——这句话让我很感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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